四个小孩离婚这个表述可能有些不太准确,因为“离婚”通常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,而孩子并不是婚姻关系的主体。如果是指涉及四个孩子的离婚案件,那么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:
孩子的最大利益原则:法院会首先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,确保判决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发展。

父母的抚养能力:法院会评估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,包括经济条件、教育水平、生活环境等。
孩子的意愿:如果孩子已经达到一定年龄(通常为10岁以上),法院可能会考虑孩子的意愿。
父母双方的关系:如果父母双方关系恶劣,可能会对抚养权产生一定影响。
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判决结果:
共同抚养:如果双方都具备抚养能力,且适合共同抚养,法院可能会判决共同抚养。
一方抚养:如果一方更适合抚养,法院可能会判决由一方抚养,另一方支付抚养费。
轮流抚养:在特殊情况下,法院可能会判决轮流抚养。
监护权:法院可能会确定一方或双方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。
探视权:无论抚养权归属,非抚养方通常都有探视权。
请注意,以上仅为一般性指导,具体案件的具体判决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。北京市正规的调查公司